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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铁逃票、拖欠电费……这些在宁波都会影响你升职加薪
作者:个人诚信平台 来源:宁波发布 日期:2016/7/25 9:20:05 人气:
 

      诚实守信,自古以来就非常重要。浙江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《浙江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“十三五”规划》,规定强化信用联合奖惩,即对“红名单”要奖励,对“黑名单”要加大惩戒力度。

  在宁波要是乘坐地铁逃票或者拖欠电费,将成为个人信用记录上的污点,小伙伴们赶紧看过来,绝对不是闹着玩的哦~

  推进四大重点领域信息建设---

  政务诚信建设

  坚持依法行政:强化事中事后监管,完善政府决策机制和程序,推行重大决策事项公示和听证制度,提高透明度。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,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,且加强信用信息应用。

  对公务员而言,要加强其诚信管理和教育。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,依法依规将个人报告事项、廉政记录、考核结果、受表彰情况、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息记入个人信用档案,并作为干部考核、任用的重要依据。把诚信守法、道德教育和信用建设业务内容纳入公务员初任、任职、专门业务和在职培训范围。

  商务诚信建设

  推进生产、流通、工商监管、金融、税务、价格、建设、公共资源交易、交通运输、电子商务、统计领域和中介服务业的信用建设。

  生产领域:建立企业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公开制度,主动发布企业产品质量“红黑榜”,加大对质量违法案件和产品质量失信企业的曝光力度。

  价格领域:实行经营者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,着力推行“明码实价”,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。加大对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,完善经营者价格诚信制度,推动实施奖惩制度。

  电子商务领域:实施电子商务大数据监测。落实第三方平台查验责任,推行电子商务主体身份标识和可信认证服务,落实网店实名制度。严厉查处电子商务领域制假售假、虚假广告、以次充好、服务违约、伪造网站流量等欺诈行为。

  司法公信建设

  推进法院、检察、公共安全领域、司法行政系统及司法执法和从业人员信用建设。建立各级公安、司法行政等工作人员信用档案,依法依规将徇私枉法以及不作为等不良记录纳入档案,并作为考核评价和奖惩依据。推进律师、公证员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、法律援助人员、司法鉴定人员等诚信规范执业。

  社会诚信建设

  推进医药卫生和计划生育,食品药品,社会保障,劳动用工,教育、科研、知识产权,文化、体育、旅游、广电,环境保护和互联网领域及公民和社会组织的诚信建设。

  医药卫生和计划生育领域:制定诚信医疗服务准则。开展诚信医院、诚信药店创建活动,制定医疗机构和执业医师、药师、护士等医务人员信用评价指标标准,惩戒收受贿赂、收受红包、过度诊疗等违法和失信行为。

  食品药品领域:完善并严格落实食品、药品领域失信“黑名单”制度,加强失信“黑名单”信息发布。建立覆盖食品、药品、保健食品、化妆品、医疗器械行业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的食品药品信用管理体系,制定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评价标准。

  公民:建立完善公民信用记录,加快实现对浙江所有公民的全覆盖。积极推进把公民欠缴水、电、煤气、通信、宽带等公用事业费情况和乘坐公交、地铁等城市社会活动的负面行为信息依法记入公民信用档案。

  举些例子假如你乘坐地铁时,有以下现象:

  依据《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》,乘客无票、超程、持无效车票、冒用他人证件的,应当按照轨道交通网络单程最高票价补交票款,运营单位可以加收五倍以下票款。情节严重的,由运营单位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。

  其中,乘客冒用他人证件的,由运营单位告知有关发证机关。对乘客无票、持无效车票、冒用他人证件或者使用伪造证件乘车等行为,有关处理信息可以纳入本市个人信用信息系统。紧跟在别人后面,不刷卡便快速走过闸门,在宁波地铁站里这样的逃票行为很可能成为个人信用的“污点”。

  假如你有下列违约用电情形之一:

  在12个月有两次及以上逾期交费记录的客户;存在违约用电、窃电行为的客户;12个月存在用支票方式支付电费并存在两次及以上退票记录的客户。(供电公司表示,房东作为与供电公司签订《供用电合同》的一方当事人,交纳电费属于其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,这一义务并不因房屋出租而自行转移给租客。也就是说,房东们要特别注意了,可别因房子租出去了,而忘了电费交纳的事务。)

  你的有关处理信息可以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,将成为个人及企业信用记录上的污点。

  形成的信用数据作为各商业银行信贷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,影响商业银行对企业、个人的信用评价。以买房贷款为例,拖交电费的不良记录可能会直接影响到首付比例或利率,情节严重者甚至直接拒绝贷款。不过,假如用电客户在12个月内未再发生拖欠电费可由宁波供电公司提出申请,将该客户的失信记录从银行信用平台中撤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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